《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全文)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快递业务员
1.2 职业定义
使用快递专用其所长工具、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按照快递属性要求,从事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派送等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五级)、中级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四级)、高级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三级)、快递业务师(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二级)、高级快递业务师(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和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听写、理解、表达、应变、沟通能力,计算准确,能分辨颜色。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快递业务员不少于220标准学时;中级快递业务员不少于190标准学时;高级快递业务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快递业务师和高级快递业务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快递业务员的教师应具有快递业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培训快递业务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快递业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快递业务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快递业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有满足教学要求所必需的移动扫描器等设备,有快件总包、快件、单据、封套等教具模型及相关业务联系软件等。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达标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快递业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快递业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快递业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快递业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或计算机系统考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模拟实际操作、笔试或口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快递业务师和高级快递业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按考试系统配备的计算机房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能模拟快递业务操作所需的移动扫描器等相关设备及相关业务处理应用软件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勤奋务实。
(3)团结协作,准确快速。
(4)保守秘密,确保安全。
(5)衣着整洁,文明礼貌。
(6)热情服务,奉献社会。
2.2 基础知识
2.2.1 快递服务概述
(1)快递定义与特点。
(2)快递起源与发展。
(3)快递流程与要求。
(4)快递网络与功能。
2.2.2 快递业务基础知识
(1)国内快递业务知识。
(2)国际快递业务知识。
(3)港、澳、台快递业务知识。
2.2.3 快递服务标准和服务礼仪
(1)快递服务标准。
(2)快递服务礼仪。
2.2.4 安全知识
(1)国家安全。
(2)信息安全。
(3)职业安全。
(4)快件安全。
(5)交通安全。
(6)消防安全。
2.2.5 地理知识
(1)中国地理概况。
(2)世界地理概况。
2.2.6 计算机知识
(1)计算机基础知识。
(2)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3)计算机日常操作知识。
2.2.7 其他相关知识
(1)百家姓。
(2)条码知识。
2.2.8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
(7)《万国邮政联盟公约》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快递业务员、中级快递业务员、高级快递业务员、快递业务师和高级快递业务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快递业务员
快件收派件选择职业功能一至三进行考核;快件处理选择职业功能四至六进行考核。
3.2 中级快递业务员
快件收派选择职业功能一至三进行考核;快件处理选择职业功能四至六进行考核。
3.3 高级快递业务员
快件收派选择职业功能一至三进行考核;快件处理选择职业功能四至六进行考核。
3.4 快递业务师
快件收派选择职业功能一、二、四进行考核;快件处理选择职业功能一、三、四进行考核。
3.5 高级快递业务师
快件收派选择职业功能一、二、四进行考核;快件处理选择职业功能一、三、四进行考核。
4.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注:项目中“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根据申报情况任选一项进行考核。
4.2 技能操作
注:项目中“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根据申报情况任选一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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