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22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区划内吴江区八圻大桥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2-16 03:53:06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区划内吴江区八圻大桥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223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区划内吴江区八圻大桥路改建工程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4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区划内实施吴江区八圻大桥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方案设计。尽可能将桥墩移至大运河遗产区外,远离河道驳岸,减少对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干扰。尽可能降低桥梁高度,简化桥梁外观设计,力求与大运河景观环境相协调。
(二)加强旧桥梁拆除和新桥梁施工灌注过程中的施工监管,补充施工期间的大运河本体监测方案、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施工预算,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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