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24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孔庙三期西路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维修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孔庙三期西路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维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241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呈报〈孔庙三期西路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维修方案〉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2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现状勘察研究。进一步细化油饰彩画病害的现状勘查及病害成因分析,补充对病害类型、发育程度和病害面积的量化统计。
(二)完善设计方案。补充说明对重绘彩画的色彩要求,确保实施完成后外观效果与建筑群整体风貌协调统一;加强对清代彩画叠压层的留存和保护;应现状保护启圣王殿院门清代油饰;针对单皮灰地仗和麻灰地仗的不同病害情况,补充相应的保护措施;补充新地仗及新旧地仗衔接处的工艺做法,新地仗厚度不应超过原彩画;补充除尘用稀释酒精的具体材料配比;补充对加固试验的效果评估;不应使用玻璃纤维布。
(三)规范图纸内容。进一步完善病害图绘制内容,补充病害面积标注;规范重绘彩画的设计图纸,完善其尺寸和做法等标注内容。
(四)进一步核算工程预算。
二、具体方案由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厅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厅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厅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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