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科财函〔2020〕710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2-24 03:27:3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环办科财函〔2020〕710号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586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查评估的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等13家园区自命名以来,持续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工业体系不断优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园区通过重点项目建设,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示范效应显著增强。13家园区全部通过复查评估(评估结果见附件)。

二、复查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园区,在产业生态化、创新驱动发展、资源集约利用、智慧园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园区持续推进产业生态化,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结构减排,打造了绿色发展新引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利用科技孵化器、加速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产落地,创新驱动发展。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实施动态智慧监管,构建了特色智慧管理示范。园区以较小的环境负荷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有效缓解区域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这些成功做法值得其他园区学习借鉴。

三、复查评估结果为“中等”或“合格”等级的园区应进一步加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力度,针对复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提升方案,切实完成工作任务,并将相关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年度评价报告。

请各园区认真研究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附件: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结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6日

 

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结果

名次 园区名称 评估等级
1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优秀
2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优秀
3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良好
4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
5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良好
6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良好
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
8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
9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良好
10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等
11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等
12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格
1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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