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法〔2013〕759号《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
浏览量: 时间:2016-03-17 23:49: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实施《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按规定程序业已批准,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实施。
该《暂行规定》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64981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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