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法〔2013〕759号《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

浏览量:          时间:2016-03-17 23:49: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实施《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的通知


海政法〔2013〕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按规定程序业已批准,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实施。

该《暂行规定》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64981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11月4日

 

海政法〔2013〕759号《内河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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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海政法, 内河, 天然气, 燃料, 动力, 船舶, 法定检验, 暂行规定,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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