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纪发〔2014〕4号 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3-23 05:55:22

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纪发〔2014〕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治理对象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管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治理内容

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谋取私利行为。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整理汇编相关法规,讲明政策和纪律红线;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力度,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个人自查登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组织本地本部门县(处)级以上干部,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自查登记表(附件),自查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留存备案,省管干部个人自查登记表于2月10日前报省纪委党风监督室。个人自查登记面必须达到100%。

(三)严肃查办案件。持续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谋取私利行为;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向全党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漏报瞒报或顶风违纪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任。

(四)注重制度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选择若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适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建立领导干部不能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的制度防线。

五、有关要求


开展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活动,是省委常委会确定的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县处级以上干部,做到组织到位、传达到位、自查到位、承诺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和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750.html

本文关键词: 豫纪发, 河南省纪委, 查处, 领导干部, 违规, 干预, 插手, 市场经济, 谋取利益,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