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7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的通知》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的通知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要求,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以下简称“督导体系”),全面推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5〕42号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3号)有关要求,开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具体督导细则见附件1、2),主要内容包括:
(一)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梳理、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社会公众外部监督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及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等;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情况统计及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问题进行整改。
(六)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严格、依法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众投诉举报的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进行执法责任追究。
(七)其他需要督导的事项。
年度督导内容依据每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安排进行确定。2015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督导事项和进度安排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三、督导方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具体实施,并主要采取以下督导方式:
(一)服务指导。省政府法制办要指导各地、各部门根据督导细则及时反馈、报送工作成果,并依托“河南省政府法制网”及时汇总、公开相关信息,整合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资源,形成全省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行政裁量标准等数据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通过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管理后台,按时将本地、本部门推进工作的文件、照片、视频资料等工作成果报送至省政府法制办。
(二)实时督导。省政府法制办要依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平台”(设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动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公布、统计,并对完成进度进行分类标识。
(三)社会宣传。依托“河南政府法制”公众微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宣传、发布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动态,实现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营造全社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四)经验推广。通过编印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交流》刊物,定期汇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为有力推动工作树立模范和标杆。
(五)日常交流。建立“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微信群,吸纳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为成员,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等工作推进过程中有效的做法、有针对性的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探讨,形成实时、有效、常态化的沟通平台。
四、督导结果运用
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日常动态督导,对各地、各部门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评定、汇总分析。对于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于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要把日常督导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作为评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导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部署的重要载体,是加强信息公开、经验交流、监督指导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加大推动力度,切实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建立本地、本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实际,将各地、各部门建立督导体系情况纳入督导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掌握跟踪本地、本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和督促整改。省政府法制办要坚持服务与督导并重,完善服务平台,创新督导方式,并确定每年度重点督导事项,确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督导内容,合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沟通交流。各地、各部门要借助督导体系,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各级执法部门之间、各地各部门与政府法制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确保各项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有成效。省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征集各地、各部门有关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现状,并充分挖掘好的典型做法,为下一步全面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供素材。
附件:(点击此链接打包下载下列附件)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细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细则(省政府各部门)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5年督导事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5年督导事项(省政府各部门)
5.政府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样式)
6.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样式)
7.行政执法流程图(样式)
8.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情况统计表
9.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微信群二维码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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