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继委办发〔2020〕23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05 01:23:34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
全继委办发〔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相关学(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起,“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增设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查询与打印功能,并在部分省份、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及相关行业学协会试用,为广大学员查询、打印学分提供了便捷,受到了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自2021年1月1日起,各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统一采用电子学分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医学会代章)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国家级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提取码: drqi】【解压缩密码:www.0798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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