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奋剂目录》(全文)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1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1-07 22:01:41
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1号
2021年兴奋剂目录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
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做好2021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本目录为准。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7800.html
本文关键词: 2021年, 兴奋剂, 目录, 全文, 国家体育总局,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0年, 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