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27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平台亭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1-09 07:13:45

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平台亭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278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颐和园—平台亭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0〕9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应进一步校核建筑残损等级;进一步细化评估现存地仗、油饰和彩画的保存情况,甄别评估历次整修的具体范围和效果;核查分析平台敞厅立柱歪倾的具体原因,重点检查柱脚和管脚榫残损情况。

(二)严格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不应整体重做彩画,对保存状态稳定的部分,应以除尘、回贴等为主,局部重绘、补绘应延续现有形制做法,并做好新旧衔接,兼顾协调性和可识别性;后抹水泥剔除应注意避免伤及文物构件;砖石构件风化、碎裂而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应现状保留。

(三)细化修缮做法。加强大木梁架打牮拨正措施的针对性;补充完善平台敞厅屋面的防水处理措施,应核算最大雨量、出水口数量和排水坡度,如有必要可增设锡背,并严格控制修缮材料和工艺,避免冻融破坏。

(四)补充彩画的修缮设计详图和做法标注。

二、具体技术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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