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财务函〔2021〕1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12 01:51:2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21〕11号








委预算单位,人口报社、人卫社、人口出版社:

现将《财政部关于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4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工作小组,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决算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夯实决算编制基础。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决算编制以经核实的会计数据为准。在全面清理核实全年业务工作量及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的基础上,精准做好决算工作,严禁通过各种违规手段人为调节收支结余。

三、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统筹部门决算与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以及资产、采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保证同口径数据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在决算中如实反映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及非刚性支出等工作成效。

四、全面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信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单位应当完整、准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余情况(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

五、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对单位全年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为单位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内部控制,将决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单位业务和财务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

六、做好决算公开准备。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提升决算法治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和单位特点,提高决算编报质量,及早研究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七、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底前做好部门决算上报准备工作,决算汇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请登录财政部网站国库司子站(http://gks.mof.gov.cn/)财政国库管理栏目下载2020年部门决算软件及编审资料等。

财务司预算管理处联系人:杨汶浠、唐志朋、杜宜宣

联系电话:010-68792543、68792180

财务司资产装备处联系人(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李星、刘帅

联系电话:010-68791372、68791374





附件:

1.财政部关于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含附表)(财库【2020】45号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编制注意事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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