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妆〔2021〕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两起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1-12 03:07:04

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两起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药监妆〔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接连依法查处了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宁德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两起案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个,现场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及生产设备等,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涉案总金额达4000余万元。

在案件查处中,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安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并指派化妆品监管处处长李晓琼、政策法规处处长林挺华对案件查办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督办。

在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的查处过程中,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佳宁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共同担任专案组负责人,多次组织该局四级调研员陈来顺、化妆品监管科负责人杨惠琼、执法稽查科负责人杨立东等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协调解决具体办案困难。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梦晖带领该局药械化监管股长陈启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沈德平、稽查执法股长张才敏具体承担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为案件的最终告破做出重要的贡献。

在宁德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的查处过程中,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晖,调集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程参与、具体协调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琪带领该支队陈哲、冯振中等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办案具体问题。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作品和执法大队负责人蔡述炳,具体承担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为案件查处到位付出大量艰辛努力。

上述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案件。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深挖案件线索,会同公安机关对违法产品坚持追根溯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靠前指挥,省、市、县执法办案“三级联动”,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对案件调查取证、行刑衔接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有力支持,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效。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地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现对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家单位和林建安、李晓琼、林挺华、王晖、陈琪、李佳宁、陈来顺、杨惠琼、杨立东、吴梦晖、陈作品、蔡述炳、陈哲、冯振中、陈启赟、沈德平、张才敏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在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的重要时期,始终保持主动出击、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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