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综法〔2021〕6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全国“两法”知识竞赛结果的通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全国“两法”知识竞赛结果的通报
药监综法〔2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2020年下半年,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目前,全部比赛已圆满结束。现将活动结果通报如下:
一、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的队伍获奖名次如下
1.一等奖:福建代表队;
2.二等奖:山东代表队、内蒙古代表队;
3.三等奖:江西代表队、吉林代表队、山西代表队。
4.优胜奖:上海代表队、北京代表队、陕西代表队、江苏代表队、联盟一队、联盟二队。
二、优秀组织奖名单如下
下列单位在活动中组织得力,授予优秀组织奖:
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6.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7.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9.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7.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药品安全合作联盟;
21.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22.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
23.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
24.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25.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6.国家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
对于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中网络初赛成绩优异的个人将另行发文通报。
希望各地各单位将此次竞赛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两法”的新起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两法”实施全过程,扎实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进程,为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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