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的批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21〕7号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的请示》(山大齐鲁医院字〔2020〕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规划范围东至趵突泉南路,南接文化西路,西到西双龙街,北与趵突泉小区和济南财政学校等毗邻。医院规划总床位3,000张,临床教学规模1,800人(学生)/年,总占地面积10.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院区功能定位和建筑布局安排。通过规划建设,院区分为医疗区、科研教学区、行政后勤区。医疗区分为两部分,一是位于院区南侧,主要建筑有妇儿综合楼、门诊保健综合楼、急诊综合楼南侧塔楼等;二是位于院区东北角,主要建筑有医技综合楼、肿瘤预防治疗中心等。科研教学区位于院区中部,主要建筑有急诊综合楼北侧塔楼、博施楼、求真楼等。行政后勤区位于院区西北角,主要建筑有共和楼、新兴楼等。
三、原则同意新增建设项目的安排。规划新增建设项目2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其中,急诊综合楼位于院区东侧,规划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医技综合楼位于院区东北角,规划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以上新建项目根据投资可能,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实施。
四、在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一是要妥善处理新建项目对医院医疗服务的影响,合理安排院区出入口,组织好院区交通流线,解决好交通问题;二是严格控制床位规模,医院总床位数不得超出规划批复数;三是建筑单体设计要充分考虑与原有建筑和周边环境的协调,体现医疗建筑特点,严禁豪华装修。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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