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石阡万寿宫戏楼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1-19 02:50:25

国家文物局关于石阡万寿宫戏楼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0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石阡万寿宫戏楼抢险加固工程的请示》(黔文旅呈〔2020〕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石阡万寿宫戏楼抢险加固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研究分析当地堆塑屋脊传统做法,核实其内部构造,进一步明确戏楼脊饰垮塌原因;核实木构件油饰下层是否有早期彩绘。                                                                                                         

(二)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明确修缮范围。不应将戏楼西侧屋面改为青筒瓦,补充筒瓦铺砌做法说明;不得全面重做脊饰,应根据残损情况补配缺失部位,加固松动、开裂脊饰,可按传统工艺增设部分铁、木件予以加固;屋面不得使用沥青防水层;油饰重做应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工艺及做法。

(三)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补充保护区划图、地形图、总平面图;校核相关规范文件的版本。

(四)进一步分析避雷设施对脊饰的影响,提出针对性处理措施。

二、具体方案由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厅批准后实施。涉及抢险加固范围以外的文物修缮内容,应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相关要求,按年度集中报审项目计划书。

三、施工前请你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厅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厅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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