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秩司函〔2016〕74号《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加快肉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3-26 04:27:36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加快肉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秩司函〔2016〕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2016年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抓好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协调工作的同时,加快肉菜、中药材等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进展情况制定推进计划

4月中旬前,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抓紧摸排汇总并向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下同)报告本省肉菜、中药材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预计建成时间等。已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地区重点分析系统运行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未完成建设任务地区要按照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表(见附表1),报商务部备案。

二、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督查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建设滞后、运行欠佳的地区要组织定期巡查,指导试点城市充分发挥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请示报告,密切部门协同,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找准问题和原因,抓好重点环节督查。一是抓好电子结算、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与追溯体系的结合,确保追溯体系健康运行。二是加强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执行率。要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尚未安排用途的资金要尽快明确使用方向,依照法规安排使用;已签订合同的地区要保证资金尽快到位,防止因长期闲置被收回和问责。同时,要积极引入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审计管理与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三是要加强对项目中标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督促合同履行,严肃违约问责惩戒。

三、加强情况通报和经验交流

建立部、省、市情况通报和经验交流机制。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5月1日起每半月向商务部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告本省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见附表2)。商务部从5月份起每月通报各地追溯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敦促进展滞后地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做好上下联动。商务部将利用多种媒体加强追溯体系宣传,介绍先进经验做法;各地要因地制宜,围绕惠及民生、增进企业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报送。已经建立微信公众号的地区要积极与商务部“E追溯”公众号对接,加强微信公众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宣传推广。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  李响  于世伟

电  话:010-85093351   85093316

传  真:010-85093347

邮  箱:lixiang@mofcom.gov.cn

 

 


市场秩序司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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