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发〔2021〕7号《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
文物革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网信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创新挖掘革命文物价值,更好展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加强“四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汇聚发展力量中的重要作用,更好营造保护利用革命文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征集革命文物短视频、短音频作品,综合遴选100名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生动鲜活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为党的百年大庆记载伟业、展示辉煌,发挥革命文物优秀讲述人在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坚持守正创新,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
3.创新挖掘革命文物蕴含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做到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相结合;
4.经常性开展革命文物、革命故事、革命精神讲述,经常性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宣讲活动。
(二)申报对象
1.文物工作者;
2.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革命老区的居民;
3.老将军、老战士、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4.大中小学师生、退役军人、文化志愿者、网络文化传播者、其他社会人士;
5.以个人申报为主,同时接受革命文物讲述人团体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革命文物讲述人自愿填写报名表,并录制讲述短视频或短音频自主申报。
1.讲述对象。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主题,自选一件馆藏革命文物,或者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一个革命文物陈列展览,作为主要对象予以讲述。
2.讲述内容。通过讲述革命史实、革命故事、革命精神,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汇聚正能量,传承红色基因。
3.讲述形式。坚持自主选择、倡导喜闻乐见,可通过角色化演绎、故事化表达、场景化呈现,可借力艺术形式和科技手段跨界融合,可插播相关影视片段(自行解决知识产权),增强代入感、沉浸感、愉悦感。
4.提交格式。短视频作品时长3-5分钟,格式为MP4或MOV,不得出现水印、logo及模糊块,画面宽高比为16:9,建议使用高清设备进行横屏拍摄。短音频作品时长3-5分钟,格式为MP3或WAV,需保证录制环境无杂音、声音清晰;音频作品内容应是非视频、影视作品内容的简单重复,应包含对革命文物的详细描述,无需垫乐。
(二)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2月20日前,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五、遴选流程
(一)地方初选
省级文物部门负责本区域初评工作,每省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5位候选讲述人,其中文物工作者比例宜控制在80%以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应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国家文物局,视频资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寄送。
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所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候选人。
(二)网络投票
活动主办方将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官网、中国网信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客户端、云听客户端、文博在线等新媒体平台专题展示展播候选人短视频、短音频作品,并开展网络受众在线投票,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互动性和参与感。
(三)确定名单
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参考网络投票情况,形成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建议名单,经公示并确定、公布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名单。
六、推介传播
(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依托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及其作品,制作大型融媒体报道节目《红色印记-百件革命文物的声音档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中国之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播出,央视新闻、央视频、云听客户端专题呈现;节目以适应形式落地相应场馆,方便观众互动参与。
(二)中央网信办统筹安排百佳讲述人优秀作品的在线推广,由中国网信网、主要短视频平台进行专题宣传、重点推送,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三)国家文物局牵头组织百佳讲述人开展巡回宣讲,进行“四史”教育;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学习观摩等形式,推广百佳讲述人先进经验,提高革命文物讲解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人人传播红色声音的生动局面。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展示传承处
张艺萌 010-5679230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
2.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材料要求
3.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央网信办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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