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5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张掖会馆-民勤会馆保护区划内张掖二中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张掖会馆-民勤会馆保护区划内张掖二中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57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掖二中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涉及民勤会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0〕1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张掖会馆——民勤会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张掖二中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道路、广场现状勘察及主要问题分析,细化改造范围及具体措施;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应采用振动较小的施工方案;应结合文物历史格局保护和安全防护距离,适当调整会馆两侧道路,并设置必要的隔离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绿化和管网等工程内容的设计方案。应尽可能减少保护范围内的开挖工程;入口花园应弱化城市公园倾向;建议补充设置关于民勤会馆文物价值的说明牌。
(三)补充细化具体施工要求。补充施工中的文物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振动的控制,进一步明确防振、减振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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