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8〕2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8〕2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8年一季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8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各地排查项目69881个,涉及建设单位47272家、施工单位52217家。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各地共排查出1307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6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6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1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0.99%;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6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5.13%;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15%;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115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8.06%。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1016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874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13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71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5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8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777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06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03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293家;责令停止执业1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93人;罚款总额12305.81万元(含个人罚款452.9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江苏、重庆、四川、湖北4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194个、156个、112个、110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等4类违法行为看,湖北省查处项目相对较多(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河南、重庆2省(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办市函〔2017〕224号文件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数据核实、把关。
附件:2018年一季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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