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作为、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04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0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8.3%;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2.4%。
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6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7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全年全国共帮助5.7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2.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0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8.4万人。
全国建立了部、省、市、县四级上下贯通、职责清晰的市场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了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管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基本到位,省、市两级因地制宜,设立了综合性服务机构或专门性服务机构,区县一级85.4%的机构已经整合或计划年内整合设立综合性服务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2.71万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2432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6012亿元,比上年增加6184亿元,增长15.5%。基金支出合计38988亿元,比上年增加5985亿元,增长18.1%。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58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1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征缴收入2371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9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9937亿元。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53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3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621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9142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8万人和549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5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3万人。年末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31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77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9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征缴收入23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16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258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345亿元。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4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5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4800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55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个人缴费700亿元。基金支出2117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基金累计结存4592亿元。
年末全国有7.5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长3.0%。参加职工人数为2316万人,比上年增长1.0%。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9526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65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35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8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76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38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21362万人,参保退休人员753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1万人和276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16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3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1193亿元,支出93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5%和14.5%。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8114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546亿元),个人账户积累4429亿元。
(三)失业保险
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73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3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2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8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万人。全年共为456.8万人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34.8万人。全年共为71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68亿元,比上年下降0.9%,支出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83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14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3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74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07.6万人,比上年减少7.1万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4.2万人,比上年减少1.6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202万人,比上年增加4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54亿元,支出59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6%和6.8%。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285亿元(含储备金20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77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2万人。全年共有642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9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5年底,我国有两院院士16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2万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5300多人。2015年,推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遴选实施102项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遴选设立首批20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在示范项目带动下,9100多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各类服务活动7000多场次,与基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990多项,培训指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9.8万余人,惠及基层农户近20.7万户。组织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计划,遴选31个示范项目。
2015年,全国1160多万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18万人取得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底,全国累计共有1797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21.86万人,其中2015年回国40.91万人,比上年增长12.1%。全国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21个,其中省部共建创业园46家,入园企业总数2.4万家,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2800亿元,6.7万名留学人才在园创业。
2015年,新设65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338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3011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15万余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举办30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1万人次,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117万人次。2015年新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家,总数已达100家。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深入实施,全年培养400名新疆特培学员和120名西藏特培学员,组织4期新疆、西藏特培专家服务团活动。
年末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所,在校学生322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77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就业训练中心2636所,民办培训机构18887所。全年共组织各类职业培训1908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023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20万人次,创业培训211万人次,其他培训54万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967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357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80万人次。
年末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2156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26.42万人。全年共有1894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2.16%。1539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55.31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圆满完成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9.4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1万人,地方17.3万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232名公务员,省级机关公开遴选1726名公务员。
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3%。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91%。组织开展了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清查认定违纪违规行为421例,核实处理应聘人员495人,严肃追究37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责任。推动出台了《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关于鼓励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
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7万余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2.4万余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3万余名。
五、工资分配
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比上年增加5669元,增长10.1%。2015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9589元,比上年增加3199元,增长8.8%。2015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3072元,比上年提高208元,增长7.2%。
全面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比较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5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截至2015年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76万份,覆盖企业356万户、职工1.7亿人。
截至2015年末,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近7.2万户,涉及职工1560万人。
2015年,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72.1万件,同比上升10.4%。办结案件161.0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5.2%。仲裁机构期末未结案件数达到4.1万件,同比上升14.1%。
2015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2.5万户次,涉及劳动者9569.1万人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9.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8472.8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8.9万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481.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421.2亿元,其中为385.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待遇331.6亿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307.1万份,督促3.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4.6万户用人单位为100.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1.3亿元,追缴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526.8万元,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807户。
七、基础建设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部门规章立、改、废同步推进。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4号),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7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废止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人社部令第26号)。
2015年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含福建、山东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218个县、901个乡镇开展基层服务设施建设。2010年启动以来,共支持1394个县,5282个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积极落实标准化“十二五”规划,经国标委批准发布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
截至2015年底,全国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际发卡地市(含省本级)达到369个,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社会保障卡普及率64.6%。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已有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47个地市(含省本级)正式接入。全国已有349个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含省本级)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全年来电总量达9028.6万次。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有所不同。
3.全国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数量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本公报中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数据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5.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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