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铺好路洛阳工商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综述
深化改革铺好路洛阳工商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综述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成为河南省唯一入选城市。
洛阳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近年来,该市在巩固提升原有大中型企业的基础上,高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建设了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形成了一批大中小微企业相互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集群。
登记制度“十化”为微企提供支撑
洛阳市工商局按照小微企业发展的需要,主动放权,出台并扎实推进小微企业登记制度“十化”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登记制度“十化”即登记程序全程电子化。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平台;开发企业注册登记手机APP等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通过网上发照与快递发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创业者“足不出户”办公司。
登记手续便捷化。在“三证合一”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办理模式。
名称登记个性化。小微企业名称只要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不涉及法律法规禁用条款,均允许使用。
住所、经营场所选择自主化。试行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等机构向工商部门书面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无须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范围多样化。实行小微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登记模式。
市场退出简易化。未开业小微企业、无债权债务小微企业无须成立清算组,注销公告期限由45日改为10日。
企业年报移动化。在已实现计算机网上企业年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智能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网上年报。
管理模式信用化。建设洛阳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项目审批联审化。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扩大联审联批服务范围。
审批窗口开放化。将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式政务服务模式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扩展,实现“一网一窗”一站式办理,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群众。
推进“122”工程让微企“长得好”
在洛阳申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方案中,工商部门的“122”工程引人关注。“122”工程即打造一个基地,建设两个系统,完善两个平台,规范小微企业发展,助其健康成长。
打造国家商德文化教育基地。将工商部门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与忠义诚信精神有机结合,围绕“商德文化、诚信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普及、政策解析”等内容开展商德教育培训。
建设洛阳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查询等功能,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共享,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小微企业电子政务系统。整合涉及小微企业行政管理的前置、后置审批事项,构建涉及小微企业审批部门高效对接、线上线下一体互动的小微企业电子政务系统,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审批难、部门监管信息孤岛等问题。
完善洛阳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企业监管大数据为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信息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监管协同平台,完善信息公示机制、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实现公示、监管、警示三大功能。目前平台已公示近50万条即时信息。
完善洛阳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推广平台。到2018年,帮助小微企业培育商标管理人员1000人次,建立包括注册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在内的三级小微企业品牌培育数据库。
商标奖补创品牌支持微企“走出去”
根据工作安排,洛阳市将建立财政普惠支持政策体系,支持工商品牌创建工作,从而实现3年内创建270件驰(著)名商标、45件国际注册商标、9000件国内注册商标的目标。
驰(著)名商标奖补。小微企业在创建品牌过程中,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河南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00万元或10万元。
商标国际注册奖补。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助推洛阳市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并逐步成长为国际知名品牌。按规定参加年报的小微企业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的,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商标国内注册奖补。在财政规定的奖励总额度内,对属高新、科技、环保等国家、省、市倡导鼓励发展的小微企业,成功注册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
同时,对小微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成功打造区域品牌,获准注册集体商标的,奖励20万元。
一系列措施让洛阳市小微企业活力迸发。洛阳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该市小微企业已成为市场构成主体、吸纳就业主体。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拥有小微企业25.7万户;吸纳就业64.35万人,占城镇就业人数的52.1%。
洛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剑表示,小微企业的活跃度直接体现市场活跃度,全市工商系统将以更加创新的服务理念,更加高效的宽进政策,更加科学的严管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进得来、活得下、行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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