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宁波工商局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探索推行“证照合一”
从2014年12月15日起,浙江省宁波市将推出一系列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新政策,旨在服务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红利并不只局限于工业企业,其他类别的企业也一样能享受。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释放名称资源。“现在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给企业取名字不能重名,又要有好彩头,很难。按照过去条条框框的要求,好名字都用得差不多了。”这名负责人介绍说,“新政放开的取名条件是,凡在宁波市辖区内申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只要不与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已登记的同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同一大类)企业名称字号相同,允许准予预先核准登记。”一些刚开始表述的行业新词如“柔性制造”“虚拟制造”“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云服务技术”等可以用在企业名称里表述。
扩大和放开经营登记范围。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工业企业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除企业确定的主要行业外,可自行选择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类或者小类项目作为经营范围。
放宽和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电子商务、科技软件开发等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行业企业对经营场所的条件要求比较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允许这些企业通过商务秘书企业进行住所托管,以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作为其住所予以登记。
试点实行“证照合一”办理模式。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试点“证照合一”办理模式,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和工商注册登记在证照凭证形式、提交文书资料和审批登记办理程序上进行合并,整合工作流程、记载信息和证照载体,释放机构合并的改革红利。
此外,该局下放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权限,继续推动“个转企”,服务股份制工业企业设立和改造,助力企业上市融资,规定外资企业临时住所可用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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