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税务系统八项举措服务河南自贸区企业发展
2017年4月11日上午,本网从郑州新区税务系统服务自贸区新闻通报会暨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获悉,随着自贸区建设的加速推进,税收专属业务随之产生,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本着高效、简化、便捷的原则,围绕自贸区改革发展要求和纳税人需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联合推出服务自贸区发展八项举措。
一、国地税业务一体化
进一步加强国、地税深度融合,实现“进一家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两家事”。在自贸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一厅式”办结服务新模式,即统一办税流程和服务标准,涉税事项内部流转“一站式”办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共同加强税收征管、联合防范税收风险,联合入户检查,实现原则上年内单户企业下户检查不超过一次;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公布评定结果。
二、业务流转快捷化
业务审批网络化,全面推广网上办税,达到区内新办非个体纳税人网上办税宣传覆盖面百分百,实现纳税人办税不进厅、大厅办税不排队;业务办理简约化,优化流程,提高流转、流转效率,实现自贸区内流转业务全面提速,效率提升一倍;拓展“免填单”服务,实行免单和签单服务措施,实现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应用征管档案电子影像功能和电子签章等技术,经身份认证在网上办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等不需要提供原件的各类涉税事项,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三、办税服务便利化
优化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各项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自贸区内全面实现首问负责、“二维码”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财税库银联网缴税等便民服务措施,逐步扩大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的事项范围,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新增自助办税终端设备33台,设立国地税自助办税专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实现变更登记、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登记等11项国税常见业务及111项地税业务省域通办,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税收业务;推行“发票网上申领”和线下配送服务,纳税人网上“下单”,24小时内送票上门;实行网上按季申报,对自贸区内的小微企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由原来的按月申报转变为按季网上申报,便于企业资金周转,加大自贸区行业扶持力度。
四、网上办税智能化
拓展“互联网+税务”内容,在自贸区内推行“互联网+自助办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申报纳税平台,实现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票种核定与申领、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代开、开具外出经营证明、申报、缴税、开具完税证明等300余项涉税事项均实现网上自主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实现网上优惠备案同步享受。符合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请、资料扫描、优惠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即可按规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税务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纳税人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办理或等待各环节审批。
五、专属业务精准化
加强自贸区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堂的建设和管理,共同提供网上办税专项辅导,共同举办专题政策讲座,共编培训计划,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培训资源,为自贸区纳税人提供动态化、个性化政策辅导和咨询服务;建立郑州新区国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门户网站联动机制,实时联合发布国地税最新业务政策,24小时在线自动解答纳税人常见问题,实现全天候智能化政策咨询服务。全面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帮助新区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
六、税收救济畅通化
建立健全自贸区税收执法机制和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畅通企业税收救济渠道。在自贸区内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诉求响应渠道,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通过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收集、受理和回复纳税人诉求和服务投诉;定期回访纳税人,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建立健全征纳纠纷调解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法律救济等援助服务,有效化解征纳纠纷和征纳矛盾,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简单投诉事项当场处理、即时办结,涉及一般调查的24小时解决,复杂事项一周内办结,特殊问题十天内答复。
七、税收发票电子化
在自贸区先行推广电子发票,实现电子发票“全网络、全环节、全覆盖”,纳税人电子发票的申请、审批、领用、开票到验旧供新均在网上完成,无需跑到办税大厅再行办理,率先实现电子发票业务与实体大厅“零接触”,电子发票信息通过网络、移动通信查询、传递,缩减纳税人办税时间一半以上,有效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政府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
八、出口退税便捷化
对自贸区内资信好、级别高的一类出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流程。对其余企业,缩短办理时间,凡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疑点的,二类企业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三类企业不超过15个工作日,确保出口企业及时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同时,逐步在自贸区内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进一步提升退税工作效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