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税“十件实事”出台 构建多元办税格局
2015年1月28日下午,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河南省国税全年税收收入达到1692.69亿元,增长8.2%,圆满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南省政府确定的收入目标。同时,还公布了2015年“十件实事”和“十项重点工作”。
2014年税收收入达1692.69亿元
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魏正武在通报中指出,2014年税收收入实现新增长。全年税收收入达到1692.69亿元,增长8.2%;其中,中央级收入1283.2亿元,增长5.8%;地方级收入409.49亿元,增长16.6%,圆满完成了总局和省政府确定的收入目标。
郑州市税收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达到512亿元,在河南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更加凸显,收入超过百亿的省辖市还有洛阳(204亿元)、许昌(125亿元)和南阳(107亿元)。
2015年办好“十件实事”和“十项重点工作”
魏正武在通报时说,做好2015年国税工作,总体上将把握“三个下功夫”:即要在巩固、深化、持续上下工夫;要在补短板、提质效、增亮点上下工夫;要在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上下工夫。同时,树立经济税收观、科学任务观、均衡入库观和收入质量观,确保全省1785亿税收目标任务完成。具体地讲,要办好“十件实事”、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十件实事:一是大力构建多元办税新格局;二是打造国、地税合作品牌;三是办好纳税人学堂;四是推广应用好两个系统(征管资料电子档案影像管理系统和“免填单”服务系统);五是大力为中小企业服务;六是推行“两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七是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八是改造一批办税服务厅;九是加强基层经费保障;十是积极为河南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十项重点工作: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二是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三是继续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四是打造纳税服务标杆省;五是落实税政管理措施;六是加强信息化应用;七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八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九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十是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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