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放开区内企业境外融资
央行上海总部昨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境外本外币融资全面放开,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也随之扩大。
与上海自贸区之前已经实施的金融政策相比,《实施细则》共有五大创新:
一是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整体上,《实施细则》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的融资规模从原来资本的1倍扩大到2倍。银行原来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
二是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实施细则》创造性地使用风险转换因子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以及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不鼓励短期融资。同时,《实施细则》将表外融资也纳入境外融资的管理范围。
三是改革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从宏观上把控境外融资的整体风险。
四是建立了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风险管理新模式。央行根据系统采集的数据以及试验区经济金融运行和跨境跨区资金流动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可根据风险防控需要对风险预警指标和宏观调控政策工具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是在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路径和管理方式。在路径上,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并将本、外币融资纳入统一的政策框架内;在管理方式上,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管理系统,采用风险转换因子等现代管理手段,对风险进行24小时逐笔实时监测,确保金融安全。
“金改3.0版落实之后,企业境外融资效率将大大提高,对银行来说,整个业务操作过程可能半小时就能够完成,更为重要的是,融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如果不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境外融资成本可以降低50%左右。”浦发银行自贸区分行副行长王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亦认为,此政策对自贸区内各类企业,尤其是银行和券商等资本金要求较高的企业构成较大利好。“境外融资杠杆率提升以及融资成本的降低,说明监管层对正规金融机构管制的进一步放开。”罗毅同时表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开境外人民币融资,也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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