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两会礼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再松绑

来源:          时间:2015-03-02 21:02:00

也许是巧合,2015年2月28日下午,即全国两会前夕,旨在“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的国家外管理局(简称“外管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内外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其次,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

    再者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时,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另外,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放宽登记时间,允许企业通过多种渠道报送相关数据。

    很显然,《通知》将更多的权利下放至银行。某种程度上,赋予银行一定的外汇检查管理责任。正如外管局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银行的培训指导,强化事后核查和检查,要求银行提高合规意识,明确对违规银行的处罚措施。

    这与外管局2012年下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有所不同,如59号文明确“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取消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取消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等,权利并未下放至银行。

    一位外管局接近人士称,此新政乃践行国家“简政放权”之改革要求;投资便利化市场主体,尚未涉及资本项下的开放。“目前的‘松梆’更多还是汇兑层面的政策;如果颁布交易层面的负面清单则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项下开放。”他说。

    1月14日,外管局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去年底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259件。政策透明度较高。“简政放权”无疑是外管局局长易纲任职期间的最显性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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