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
2015年2月27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重点建设领域投融资改革创新的新要求和新部署,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由过于依赖财政性融资向政府引导的市场化融资转变,由偏重于公益性基础设施融资向产业性投融资转变,进一步提升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政府投融资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着投融资创新不足、运营模式老化等诸多问题。
为此,《意见》要求要加快转换政府投融资公司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通过政府性债务剥离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使其发展成为各地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开展公私合作的政府授权载体。
从具体定位来看,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将主要承担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等建设项目的投融资职能;市、县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将尽快从已融资的公益性项目中退出,通过股权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重点支持本地城镇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将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积极探索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的融资模式,“有条件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可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为本地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服务”。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意见》全文中23次提到“改革”这个关键词,不难看出,“重点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成为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任务。
加快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意见》指出,要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等职权。推行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逐步实现去行政化。加快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市场原则选拔或聘任职业经理人。划清董事会与经营层权力界限,明确界定董事长权限,充分发挥总经理作用。
加快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意见》强调,要赋予政府投融资公司充分的决策自主权,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司职工收入总水平与企业效益、投融资目标联动,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逐步建立“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激励机制。
加快运营及融资模式创新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意见》鼓励政府投融资公司完善集团化分层管控体系,推动二、三层级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同时,《意见》还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投融资公司积极谋求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业态,促进实体经营和资本运营交叉融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渗透,实现良性互动发展,放大投融资功能。推动有条件的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不断壮大,逐步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
“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将在资产存量盘活、增量突破方面发挥创新带动作用,在积极开展公私合作、资产证券化方面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加快运营及融资模式创新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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