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推金改新51条 争取2015年内启动QDII2
目前,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已步入“3.0版”时代。上海正联合“一行三会”制定自贸试验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联动的方案,内容约为51条,有别于自贸试验区“1.0版时代”一行三会的“51条意见”,被称为“新51条”。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主任郑杨近日表示,今年争取启动“自贸试验区合格的个人境外投资试点”(QDII2),探索给予一个额度,浦东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居民,先到境外进行投资。
据浦东时报援引郑杨的华报道称,“新51条”包括五大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以及完善金融监管。
其中,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被认为是重中之重。该部分中,包括自由贸易账户外币业务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展、双向跨境证券投资等内容。
“此前,央行和外管局已对自由贸易账户的人民币业务进行了两轮评估,争取尽早开放外币业务,最终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郑杨透露,最初将允许企业在一定限额内进行本外币的自由兑换,这一额度将逐步扩大,最终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郑杨同时称,今年争取启动“自贸试验区合格的个人境外投资试点”(QDII2),“探索给予一个额度,浦东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居民,先到境外进行投资。”在郑杨看来,这个境外投资,包括移民投资、房地产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实业投资等。
郑杨表示,境外投资的先行先试第一步将是个人换汇额度的进一步提升。“目前每人每年无条件换汇额度是5万美元,太少了,比如孩子出国读书,只能利用亲戚朋友的多张身份证凑够20万美元额度,未来考虑在自贸试验区内,每人每年无条件换汇额度相应提高。”
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新51条”将实现贸易、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并重,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比如允许外国企业到自贸试验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区内和境外的业务拓展等,同时争取发债的资金一定额度用于国内其他城市的业务开展。
在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方面,继华瑞银行试营业后,未来,上海还将争取设立两至三家具有业务特色和独特商业模式的民营银行等,而合资证券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目前上限是49%)也有望在自贸试验区有所突破。
在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原油期货计划今年二至三季度上市,已推出黄金国际板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目前也在酝酿铂金、白银等后续产品,而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打造的自贸试验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将先从债券开始,鼓励国外的机构到区内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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