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暂调自贸区内部分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015年3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决定称,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台湾同胞投资,暂停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调整实施有关内容的,福建省有关地方性法规也作相应调整实施。同时,福建省其他地方性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不一致的,也调整实施。
业内专家指出,无论是体制机制变革,还是创新开放模式,难免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此前,在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之前,也涉及一批相关法规的调整。在自贸区内暂调相关地方法规,是为接下来的制度创新与改革扫清法律障碍。
福建省公布的这一决定,也被业内视作释放出自贸区挂牌提速的信号。《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福建、天津、上海自贸区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最后冲刺,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大致就绪。
届时,广东省有关方面除在广州南沙举行统一的挂牌仪式外,另两个组成片区——深圳前海和蛇口、珠海横琴还将举行推介会,面向全球企业首次揭开广东自贸区的各项政策细节。
福州市自贸办工作人员透露,挂牌当天,福州片区将从2015年重点试验项目中筛选出多条标志性改革措施对外发布,涵盖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外投资备案、通关便利化及金融领域先行先试等内容。
随着挂牌时间的临近,自贸区内企业的期盼和热情也日益高涨。中国软包装集团董事长翁声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中国软包装集团要进口大量的天然气原料,一艘船进来就是5万吨,价值2.5亿元。按照“境内关外”的自贸区政策,可以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这两项相加大概要20%左右,一艘船进来就可以节省5000万元。这意味着总共大概少缴4.5亿元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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