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申报”留纳税污点 数年后出境受阻拦
“一切都是我不懂法造成的,我宁愿多缴5000元罚款,请求你们尽快消除我的纳税污点。”日前,湖北省襄阳籍市民朱某专程从深圳返回襄阳,急切地向襄城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
朱某2010年在襄城区开办一家经销公司,从事高档商品销售,然而由于对市场行情估计不足,公司营业一段时间后出现亏损。为摆脱困境,朱某于2011年5月放弃经营这家公司,携全家到深圳谋求发展。2011年5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襄城区国税局征管人员发现朱某未按期申报纳税,立即打电话催缴,但朱某公司的座机已经停机,朱某的手机一直打不通。税务人员赶紧到朱某公司的注册地查看,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人去屋空。
根据所了解情况,襄城区国税局依法将朱某的公司转为“非正常户”,并于一年后通过媒体公告对朱某的公司予以注销,且在全国联网的CTAIS征管系统中备份相关数据。于是,朱某有了“逾期未申报”的纳税污点。
朱某当初放弃经营襄阳的公司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到深圳后以其妻子的名义注册了新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开始新的创业。深圳公司经营顺利,生意日渐红火,不久朱某把儿子送出国学习。
前不久,朱某到深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打算去看望在美国读书的儿子,没想到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照自己提交的资料在电脑前看了一会儿后说:“你在湖北省襄阳市存在不良纳税信用,无法办理出入境手续。”
朱某当即拍头懊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未按期纳税申报后果竟然这么严重!”
朱某当天便乘机返回襄阳。在襄城区国税局,朱某按照税务人员的引导,依法办理了补充申报,接受了相关处罚,并按法定程序办理了公司注销手续。之后,税务人员为朱某消除了不良纳税记录。“这下,我心里终于踏实了。”朱某长出一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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