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调新政:稳增长微刺激 向改革要动力
期待国家再进行数万亿刺激政策的想法这次确实要落空了。2014年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季度数字,一季度经济增速为7.4%,这是5年来经济的最低值。
针对这一增速,同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并没有透露出强刺激的政策措施,而部分人士此前认为国务院有可能采取强刺激措施。事实上,李克强总理在4月10日的博鳌论坛上就指出,我们不会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短期的强刺激政策,而是更加注重中长期发展,努力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如何稳增长?当日的常务会议就详细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改革成为国务院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手段,而且贯穿始终,外界注意到,4月6日的常务会议是今年两会结束后第四次常务会议,主要内容仍然还是改革。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这四次常务会议就有3次提到改革,分别是包括医药体制、资本市场,扩大小微企业免税,以及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改革正在加速进行。与此同时,外界亦注意到,3月26日,李克强在辽宁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李克强总理在4月10日的博鳌论坛上的发言还是呈现出一个保持经济发展的又一路径:微刺激,这是继改革促经济之外的又一方式。
国务院无强刺激政策:微刺激为主
4月16日的常务会议充满了期待。由于当日公布的一季度经济增速只有7.4%,低于年度7.5%的目标,比去年同期低0.3个百分点。这是2009年2季度以来的最低值。很多人以为有强刺激政策。
但最终会议传出的声音是本届政府没有强的大规模的刺激经济的政策。多名专家认为,全年经济保持7.5%左右,问题不大。即使略低于7.5%,只要就业没问题,仍是可以接受的,下一步国家不必出台大的刺激计划,可以对一些政策实施微调。
事实上,细心的人士其实可以发现,李克强的这种不采取强刺激的声音已经在近期多个场合得以强化。
在今年两会结束的新闻会上,李克强就指出,今年经济增速预期目标是7.5%左右,无论经济增速比7.5%高一点,或低一点,只要能够保证比较充分的就业,不出现较大波动,都属于在合理区间,不会因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强刺激政策。
这个论点在之后的发言中进一步得到强化,在4月10日博鳌论坛期间,他再次指出,不会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短期的强刺激政策,而是更加注重中长期发展,努力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就说明政府不愿意采取强刺激政策,那么,取而代之的是哪种政策呢?这就是微刺激政策。
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在这次会议上,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被认为是微刺激的一种表现。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事实上,3月26日,李克强在辽宁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李克强指出当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有针对性地陆续出台相应有力措施,这次会议上,辽宁、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五个经济大省出席。这些陆续出台的措施也被外界认为是微刺激,而不是又一次大规模的4万亿。
改革才是稳增长的核心动力
4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要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着力增加有效供给,不断满足新增需求,注意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
今年的经济主要目标有4个,即经济增速为7.5%左右,新增城镇就业达1000万,物价目标是3.5%,此外还有城乡收入目标,要与经济同步。
事实上,要实现上述目标,微刺激并不只是出台些扶持政策就行的事情,这背后则是需要不断改革才行,通过改革来形成新的刺激措施和效应。
根据4月16日的常务会议,下一步要实现全年目标,主要需要加快就业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因此要进一步加快改革,使得服务业比重快速增加,同时为创业、就业提供更好的环境。
改革贯彻始终。早在3月26日至28日,李克强在地方考察调研时,就指出要聚起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强大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实现持续增长。
比如,李克强在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期间,就指出要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打造综合竞争优势,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提升,促进协调发展。关键要以结构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以体制创新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创业,创造更多社会财富。
近期,改革措施亦不断推出。4月2日的常务会议,已经提出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范围的上限,已经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较大幅度提高到10万元。4月16日的常务会议再次提出,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本身仍属于改革措施。
这包括要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要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
此前《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提出,对商贸企业等小型企业实体,在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等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经济所副所长孙学工指出,一般创业企业都是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减税很有必要,“因为对这些企业征收的成本也很高,多收税本身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减税会起到多重好处的效果”。他说。
下一步还有哪些新的改革和改善民生新措施呢?
李克强在博鳌论坛上就指出,下一步确保经济处于运行区间,一是要向改革要动力。还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建设,形成有益经验,并复制与推广到其他地区。将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是要扩大服务业包括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
二是要向调结构要动力。加快弥补服务业这块“短板”,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邮政电信等更多服务领域,用税收等杠杆来培育壮大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更多运用社会资本,增加养老、健康、旅游、文体等服务供给。
三是要向改善民生要动力。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人民的收入,而就业是收入的来源,是民生之本,我们将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财税金融扶持和服务力度。将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消除群众后顾之忧。采取鼓励居民消费的综合政策,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显然,改革贯穿稳增长始终,亦成为微刺激政策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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