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出台意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将全面“触电”

来源:          时间:2015-09-10 03:02: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出台意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将全面“触电” 


 
通过未来3至5年的努力,河南省供销社系统将构建起全省性电商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电商平台相互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这是2015年8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供销社获得的消息。

数据显示,2015年1至6月,河南省供销社系统完成销售总额2143亿元。几年后,其中近半数交易或由网上完成。河南省供销社负责人介绍,根据刚刚出台的《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力争到“十三五”末,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河南省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如今,电子商务已呈方兴未艾之势,众多社会资本已经先行布局,那么供销社系统将如何发挥优势,抢占农村电子商务的制高点?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河南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优势,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平台支持,搭建全省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负责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或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对接,负责组织本行业主营业务、本地特色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上线交易等;积极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借助微信、微商等移动互联网所提供的第三方平台,找准适合各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经营服务网点遍布城乡,是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资源优势。未来,河南省供销社系统将加大村级综合服务社、便利店和社区超市等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力度,主动承担商品代购代售、快件代收代发、信息收集发布、中介服务提供等功能,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升级提质,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基层社)、物流服务点(村级综合服务社)为支撑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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