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抽查暨企业活跃度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5年11月17日上午,河南省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抽查暨企业活跃度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国同志介绍了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及续存企业活跃度情况。
李建国副局长首先介绍了全省工商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是认真落实工商部门监管职责。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国发〔2015〕62号和豫政〔2015〕57号文件中明确的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围绕市场主体综合监管、一般经营事项监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健全初期核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制度;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异常名录管理、协同监管、信用约束等市场监管长效措施;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规章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及配套规章实施后,为了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省工商局先后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使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一年来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河南省工商局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将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中,提供程序化、规范化的重要依据。
三是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认真履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赋予工商部门公示企业登记备案、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等法定职责,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登记注册、执法办案、网络市场监管、12315投诉(申诉)举报、商标广告管理等业务工作与公示工作互联互通渠道和信息交换机制,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全面、透明的工商部门执法信息。认真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于未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名单,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是推动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
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29日,国办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河南省工商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切实规范流程,不断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措施。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立足职能,注重运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惩戒措施,切实转变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了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基础桩”作用。
六是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
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整合各类监管执法信息,完善全省经济户籍数据库,夯实大数据监管基础,加强对工商数据的深入挖掘,对进入异常名录企业的规模、行业、成立时间、列入原因、状态特征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并建立了基于全省市场主体全量数据或抽样数据的企业活跃度分析,对工商大数据与宏观经济走势关系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省企业活跃度分析报告,让数据发声,成为推动工作的抓手,提高了服务和监管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李建国副局长介绍了全省工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情况。
(一)河南省企业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9月底,河南省存续企业80.35万户,同比增长26.62%。其中,私营企业67.14万户,占存续企业总体的83.55%;内资(非私营)企业12.3万户,占存续企业总体的15.31% ;外商投资企业9157户,占存续企业总体的1.14%。从新设企业数量来看,2015年前三季度新设立企业14.16万户,同比增长18.31%,其中,私营企业13.32万户,占新设企业总体的94.04%;内资(非私营)企业8160户,占新设企业总体的5.76%;外商投资企业280户,占新设企业总体的0.2%。
(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情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后,全省先后进行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出资信息抽查以及企业年度报告抽查等,共抽查企业31926户。从抽查结果来看,经营正常的企业为22081户,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69.2%;未按规定公示企业信息的为1615户,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5.1%;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为1063户,占比为3.3%;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数相对较多,为5080户,占比为15.9%;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为819户,占比为2.6%;注销企业945户,占比为3.0%;抽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323户,占比0.9%。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
《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未按期公示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66645条次市场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来看,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占首位,占经营异常数额总量的67.2%;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是第二大原因,占经营异常总量的30.8%。列入原因中包含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和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占比分别为1.9%和0.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和约束。目前,已有4774户市场主体纠正了错误,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最后李建国副局长介绍了全省企业活跃度情况。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对商事制度改革提出两项指标,第一项是新增企业数量日均增长1万户;第二项是企业活跃度要稳步上升。为了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工商总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减少“僵尸企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活跃度,让新设立企业健康成长,在市场中更加活跃。河南省工商局基于大数据理念对企业活跃度进行了分析。
本次企业活跃度研究基于河南省2015年9月底存续企业,从中随机抽取91850户企业作为样本数据,通过企业活跃度模型测算,河南省所有存续企业总体活跃度为67.18%;2015年以来新设企业总体活跃度为32.43%,与存续企业活跃度相差34.75个百分点。企业活跃度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设立时间较长的企业较活跃。成立3年及以上的企业,活跃度为75.93%;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活跃度仅为36.85%,较存续企业的总体活跃度低30.33个百分点。二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活跃度较高。从不同类型企业看,外商投资企业的活跃度为74.4%,较总体活跃度高7.22个百分点;内资(非私营)企业的活跃度为73.41%,较总体活跃度高6.23个百分点;私营企业的活跃度为65.86%,较总体活跃度低1.32个百分点。三是新成立私营企业的活跃度较高。从各类型新设企业活跃度来看,私营企业的活跃度相对较高,为32.92%,较新设企业的总体活跃度高0.5个百分点;内资(非私营)企业的活跃度为30.24%;外商投资企业的活跃度为17.39%。 四是各行业企业与新设企业的活跃度排名差异较大。从各行业企业的活跃度来看,金融业、采矿业、制造业等7个行业的企业活跃度均高于存续企业总体水平。其中,金融业的企业活跃度最高,为74.25%;采矿业的企业活跃度为74.18%;制造业的企业活跃度为71.79%。从新设企业各行业活跃度来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教育业的企业活跃度均高于新设企业总体水平。而新设企业活跃度较低的行业有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五是各注册资本规模的企业活跃度呈U型分布。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活跃度为71.37%;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企业活跃度为70.46%;而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的企业活跃度仅64.49%。从各注册资本规模新设企业活跃度来看,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活跃度最高,为37.97,较新设企业总体活跃度高5.54个百分点。而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企业活跃度最低,为19.44%,较新设企业总体活跃度低12.98个百分点。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