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办法分门别类分序督导问效到位

来源:          时间:2016-03-14 23:45:39

河南省工商局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办法分门别类分序督导问效到位

 



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等9类归集内容。

《办法》细化了各级工商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在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办法》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除外),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录入、归集公示完毕。2016年3月31日后产生的数据,应按各业务工作有关时限规定及时录入综合业务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在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上进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完毕并予公示。

为促进工作落实,河南省工商局还印发了《关于对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进行集中督察及信息归集协调分工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统按时完成工商部门及其他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并决定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集中督察。省局10个督导组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3月1日至3月10日、4月1日至4月10日、5月15日至5月25日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察等形式进行督导。

河南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各督导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要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信用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责令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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