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20:30:5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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