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办函〔2019〕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国高网京台线长平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收费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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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国高网京台线长平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9〕4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国高网京台线长平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19〕63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国高网京台线长平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江田互通处(长乐区古槐镇竹田村)设立长乐滨海收费站、松下互通处(长乐区松下镇大祉村)设立长乐松下收费站、松下主线处(长乐区松下镇前连村)设立京台线长乐收费站。
二、收费站建设标准应结合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和有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要求考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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