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9〕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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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渝府发〔2019〕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渝府发〔2019〕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不断催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领域最具活力的要素之一,在优化经济结构、引导产业升级、扩大消费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电子商务创新产业集群,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电子商务培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1500亿元,网络零售额进出比缩小到1.5∶1左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及结算实现500亿元。大幅提升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产业集聚和市场辐射力,争取将我市打造成为电子商务应用和创新城市,建成中国西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和鼓励利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务楼宇开展定向招商,打造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业园、孵化中心、众创空间等,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至少建设并正式营运1个以上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力争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30家,构建多层次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建设区域营运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及研发中心等10家以上。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村村旺”等市级电子商务平台和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依托汽摩、机电、医药、化工、五金、生猪、柑橘等特色产业优势,支持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交易市场、柑橘网等平台发展,打造3-5个千亿级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做大“重庆6·18电商日”等节庆会展电子商务交流平台;鼓励发展一批专业功能独特、生态系统健全、可开发性和成长性好、集聚辐射力和创新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重点培育市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30家、上市储备电子商务企业5家。支持网商(微商)依托互联网平台创新创业,培育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网商(微商)8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招商投资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

(二)加强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培育。提高工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围绕汽车、装备制造、笔电、通讯等全市重点行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强现代化供应链在制造业的应用,带动产业链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企业“上网触电”,开展“重庆造·网上销”“品质渝货网上行”“重庆产品触网行动”等活动,支持自建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拓展网络营销渠道。加强网络消费品工业生产,围绕网络消费特点,深挖重庆消费品工业的潜力和优势,加大消费工业品、食品调味品、民族服饰、竹编等旅游产品和传统工艺产品规模生产和网络销售,着力打造一批消费品工业网销品牌产品及其生产基地(园区),在全市建成15个以上消费品工业网销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每个区县重点培育2-3个“拳头”网销农产品,实施电商化、品牌化改造,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打造农产品网络销售百亿工程。推广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升企业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的应用水平,依托电子商务消费大数据,以销定产,打造线下网货定制生产基地,以新零售带动新制造。(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

(三)引导商贸服务业提质升级。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企业与行业深度融合,探索创新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发展等为特征的零售新模式新业态;支持线上龙头企业布局线下新零售业务,鼓励和推动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挖掘培育一批新零售企业。鼓励服务商家通过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服务模式,鼓励重点生产服务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全国业务拓展步伐,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产业园、孵化园;重点选择旅游住宿、同城配送、家政服务、文化体育、网上菜场、洗车修车、交通出行等居民生活服务行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推行服务在线化,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推行传统专业市场离线商务(O2O)模式,支持和引导产业特色明显、区域集散功能较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开展智慧市场建设,创新工贸一体、产销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发展模式,支持专业市场转型升级,重点打造2-3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O2O专业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大力推动农产品上行,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培育壮大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重庆馆或区县特产馆、扶贫馆,探索“基地+城市社区”的直配模式,力促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卖得掉、卖得快、卖得好、卖得远。着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镇村服务站点市场活力及造血功能,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降本增效,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和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全覆盖。加强巴味渝珍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培育“528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梳理出50个网货大品类“拳头”产品、200个中品类和800个小品类产品,分类进行产业培育和品牌推广。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总结梳理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通过电子商务探索发展集团采购、订单农业,推动贫困地区农村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食堂等,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消费带动产业扶贫,畅通城乡要素、资源、人才、技术流通渠道,建立电子商务站点与农户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融入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委、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鼓励“重庆造、重庆产”商品借船出海,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引进和培育3-5家跨境第三方支付企业和具备境外结汇牌照的金融机构来渝设立运营结算中心;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货物集散中心,推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优化保税仓储功能,提升物流、仓储、通关服务能力。支持跨境商品、物流及投融资对接综合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外贸发展转型新业态,支持10家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龙头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优商优品”培育工程,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线上营销能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1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保税港区管委会、西永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六)大力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打造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集成整合商务领域数据信息,进行跨领域、跨业务关联分析,为商务领域的精细管理、智能发展、服务支撑和转型升级提供平台支撑。开展数字商务试验区建设,重点建设1-2个数字商务园区,集聚一批数字商务创新企业,开展商务领域模式、业态、产品、服务数字化探索。推进数字商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推进智慧商圈、智慧会展、智慧物流、智能口岸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消费场景、特定社群建立跨界融合新主体,引进和扶持2-3个电子商务领域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企业。积极发展数字服务新业态,支持发展餐饮外卖、租赁式公寓等数字化餐饮住宿新业态,积极发展一站式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本地生活服务O2O等数字生活服务新业态,探索发展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数字化教育医疗新业态和创意众包、视频直播等数字文化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联动以及市级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推进体系,将电子商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建立激励约束、现场观摩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督促落实。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二)健全人才体系。整合干部教育、人力社保、扶贫、商务、农业、移民等培训资源,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强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养电子商务职业技术人才大军,建成西部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与孵化中心。支持高校电子商务学科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大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建立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模式,建设电子商务实训基地。进一步发挥高校、民间智库、社会培训组织、平台企业的优势,构建多样化的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体系,探索常态化、项目制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式。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专家引进力度。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研究院,组建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库,加强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重大电子商务发展课题研究。

(三)健全物流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协同发展,积极引进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在渝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加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优化落实电子商务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云仓、共享仓库等管理规范、自动化水平高的电子商务公共仓储,推进仓配一体化。整合完善城乡快递物流网络,建设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发展主城区分区化、远郊区县城乡一体化共同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整合往返干线运输,开展农村支线集中配送。推进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和加工区的冷藏保温仓储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集配中心和农产品主产地田间市场。

(四)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软件开发、网店建设、数据分析、仓储管理、营销推广、视频美工、售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有效整合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业务,促进电子商务与金融融合发展,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模式,鼓励电子钱包、移动支付等新兴金融模式应用,鼓励大型平台依法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消费信贷等服务。加快推进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和管理。

(五)健全监管体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规律的治理机制与监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政企合作,掌握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状况,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上治理体系。落实国家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数据监控,提高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重点环节安全。

(六)健全政策体系。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融资信贷支持,强化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信贷投入,切实解决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基础的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招商引资、企业培育、人才引进、示范创建等政策。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电子商务企业等举办各类电子商务峰会、论坛及网络促销等节庆展会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典型,推广复制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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