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0〕8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企业码”建设和应用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2-05 06:58:2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企业码”建设和应用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










浙政办发〔2020〕8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服务”工作,加快“企业码”推广应用,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建设的部署,坚持企业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优势,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打造聚焦精准、服务多元、政企互动、三级联动的“企业码”平台,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支撑。

(二)“企业码”平台定位。“企业码”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企业的重要平台。其特征是以二维码为标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托,以企业基础数据仓和涉企数据供应链为数据基础,以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为应用支撑,以企业数据授权获取和使用为切入口,注重公共性、平等性、开放性、便捷性、精准性、安全性,围绕政策直达、公共服务、产业链合作和政银企联动等环节,通过多系统工作协同和数据资源集成利用,实现企业服务的“最多跑一次”。

(三)工作目标。综合集成各涉企服务系统,畅通涉企数据供应链,建立企业授权获取和使用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完善“企业码”平台功能,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推动“三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做到让企业离不开、政府放不下。

到2022年底,“企业码”平台持续迭代升级,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全省涉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扫码快办,构建起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格局,形成具有辨识度的企业服务重大标志性成果。

到2025年底,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打造全国政府数字赋能企业服务的先行区,为全国政府服务企业工作输出浙江方案、浙江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系统构架。

1.明确功能需求。聚焦打造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产业合作的协同平台、数据驱动的应用系统,围绕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高频刚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围绕具体工作需求,为各地各部门提供涉企服务工作平台。

2.加快综合集成。打破服务孤岛,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需要,加强各涉企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涉企数据的集成共享,建立多业务系统协同机制,推动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和企业服务协同。

3.加快同步发展。着力突出“企业码”(移动端)的便捷使用特点和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电脑端)的深度服务能力,实现同步发展、一体化运营,满足用户不同场景应用需求。

4.加快多码融合。依托“企业码”平台已有的用户体系和基础能力,加强“企业码”与各地、各部门涉企服务码的融合,形成以“企业码”为主要入口、各涉企服务码作为特色子码应用的全省企业服务生态系统。

5.加快整合发展。按照统一用户体系、统一数据接口、统一应用框架,构建省市县三级一体化“企业码”平台,形成涉企服务一张网,避免重复建设。各市、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各类园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企业码”平台上尽快建立地方特色专区,实现地方专区县域全覆盖,并不断迭代升级。

(二)创新服务功能。

1.企业数字信息呈现。以公共基础信息和企业授权使用信息为主要内容,形成企业专属个性化数字名片,促进政企互动、商事合作以及企业与消费者间的信息互通。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结合“企业码”平台的有关数据,探索开展以正向激励为导向的“企业码”信用积分,对外呈现企业数字信用标识,发挥信用激励作用。

2.涉企政策一站直通。综合集成和及时发布涉企政策,提高政策发布质量,强化政策落地。依托企业数据仓,细化法人和政策标签颗粒度,提升政策及时精准推送能力。依托多部门业务协同,推动普惠政策兑现网上快办。整合各地涉企政策兑现系统,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涉企政策兑现系统,实现全省可兑现政策一网查询、一网兑现、一网评价的全闭环。开发“企业码”平台在线兑现功能,为没有建立涉企政策兑现系统的地区提供在线兑现服务,加快推动全省各地涉企政策在线兑现全覆盖。

3.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打通“企业码”平台与各设区市社会诉求办理协同系统、省“三服务”小管家、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海关关企互动平台、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等的业务和数据通道。建立健全涉企诉求办理和监督机制,形成分级分办、属地为主、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和快速提交、限时答复、企业评价的工作闭环,畅通诉求办理工作全流程,实现简单诉求一周办结、复杂诉求一月办结。

4.供求信息双向对接。开通产业链供求对接平台,及时发布企业原材料、设备、工艺、制造能力等供求信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开设产业链合作开放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查公司、查法人、查产品、查客户等服务。实施浙江制造拓市场“春雷计划”,探索建立产地直播基地、用户直连制造超级工厂,帮助企业拓市场。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梳理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重点配套企业名单,明确企业上下游协同关系和需求,加强信息精准匹配,推进重点产业链企业供求对接。

5.政务扫码深度应用。把扫码应用作为“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主动扫码,引导企业积极亮码用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深化商事领域扫码应用,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探索推动企业在设立、变更、申请、审批等办事环节领码用码。深化“企业码”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规范执法、企业规范整改、在线留痕记录的政企互动新模式。

6.社会应用迭代创新。强化“企业码”平台与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协同作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开户、评估和信贷流程,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服务应用和扫码场景创新,率先在产品标识解析、企业在线展示、电子商务拓展、快递物流合作等领域实现突破。

7.数据信息辅助决策。挖掘利用国内外产业和企业发展大数据,为企业提供经济运行、亩均效益、产业地图、行业动态、园区分布、展览展会、企业发展等动态信息。全面梳理和分析“企业码”平台和企业运行情况,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参考。

(三)健全服务机制。

1.建立运营机制。省经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企业码”平台建设运营有关工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企业码”平台的统一管理、应用推广和日常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并与“企业码”平台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方式,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企业提供技术维护和服务支撑,相关经费按照电子政务项目的管理要求经项目申报、审核后纳入部门预算。各地要加强“企业码”平台实体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运营机制。

2.创新运营方式。以使用“企业码”平台的活跃度为依据,探索建立企业积分制度,开展积分兑换免费服务产品活动,提高企业使用“企业码”平台的积极性。开通“企业码”直播间,围绕企业关切,及时、全面为企业解读涉企政策、项目申报和经济热点,介绍重点工作、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开展企业经验交流和互动。创新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服务。鼓励各地专区和服务机构通过组织带动优质服务资源,创新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3.集聚服务资源。研究制定“企业码”平台社会服务机构和应用产品遴选及动态管理办法,通过“企业码”应用场景大赛等方式遴选一批专业过硬、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应用产品上平台,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优质优惠服务。加强服务在线评价,建立服务监督机制,接受企业和社会公开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四)夯实基础支撑。

1.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根据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涉企开放共享数据中枢,形成企业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加强企业授权使用数据监管,严格监控数据流转过程关键节点,确保数据使用严格限定在企业授权用途范围内。

2.建立安全管控机制。加强“企业码”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三级认证的要求,制定安全使用规则,落实管理流程控制,把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关口。推进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根据分类分级原则,实现公开数据、脱敏数据的不同等级安全管理,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对企业数据的调用、传输、存储、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管控。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构建安全网络环境。

3.加强运行维护保障。制定“企业码”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计算、存储、网络联通、隐私保护等技术维护,增强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建立故障应急保障预案,实施分类保障措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加快制定“企业码”平台建设标准,建立完善用户体系建设、数据对接、平台融合等办法,提升平台标准化运行水平,有序推进“企业码”平台迭代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经信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与的“企业码”建设和应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企业码”平台建设和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把“企业码”平台建设作为深化“三服务”工作的重要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表格化清单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形成建设“企业码”平台和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将“企业码”平台建设列入重大改革事项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码”平台建设。研究支持“企业码”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的具体举措,在人员、资金、技术、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企业码”平台建设和运营平稳有序。

(三)加强晾晒督促。建立由企业为主的评价机制,适时晾晒各地“企业码”平台建设和服务企业情况,以及企业对“企业码”平台服务情况的满意度,实行服务企业闭环管理,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跨地区、跨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快试点先行,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利用简报、网络媒体等渠道,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做法、实践经验和突出成效,加大对先进工作地区、优秀专区和优秀服务机构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企业码”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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