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0〕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07省道嘉兴段收费项目等有关事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2-05 07:02:4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07省道嘉兴段收费项目等有关事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0〕61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嘉兴市政府《关于恳请取消07省道嘉兴段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嘉政〔2020〕2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07省道嘉兴段取消收费的意见》(浙交〔2020〕8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07省道(现202省道,下同)嘉兴段收费项目、07省道嘉兴收费站及07省道嘉兴段在杭浦高速公路乍浦收费站的合并收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和对外公布等具体事宜;嘉兴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地方规范报批流程,依法依规维护收费秩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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