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0〕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2-05 07:03: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0〕5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改革(以下称“肥药两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全程科学管控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运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引领撬动农业支撑体系集成创新,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省“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农业增产保供、农产品优质安全、农民增收等目标。

---资源利用生态高效。到2022年,“肥药两制”改革粮油类试点主体、经济作物类试点主体用氮量分别减少10%、20%。全省化肥年用量、化学农药年用量较2019年分别减少3万吨(实物量)、1500吨,均下降2%以上;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控制在24公斤/亩、0.17公斤/亩以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92%以上。

---产品供给优质安全。到2022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00亿斤,口粮自给率达到50%。生猪年出栏量达到1400万头以上,猪肉自给率提高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绿色食品总量达到20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突破160个。

---产地环境绿色清洁。到2022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以及废旧农膜回收率均达到9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持在25克/千克以上,土壤肥力进一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业源氮磷污染物排放负增长,农业水环境持续改善。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到2022年,生态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功能区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粮油绿色增产技术应用面积达到500万亩。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优价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基本形成,蔬菜、茶叶、水果等作物亩均产值提高10%以上。农业品牌价值和市场溢价率进一步提升,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60个。

二、聚焦实名购买,强化源头管理

(一)推行肥药实名购买制度。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和流通市场,严把生产和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全面推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建设,加大“店内码”等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推行刷脸、刷卡等信息化购销方式,努力打造农资零售新业态。整合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和农资实名销售管理方式,逐步将实名购销范围扩大至化肥等农资产品。对厂商直购、线上云购的规模主体,探索实行采购备案制度。到2022年,农药、化肥产品实现实名制购买。

(二)建立投入品增减挂钩制度。推行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涵盖前端生产经销、中端储运耗用和后端追溯查询的投入品增减挂钩联动制度,重点抓好农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资商品领用、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和信息化同步工作,实现投入品在经销和使用环节进出留痕、增减平衡。

(三)完善废弃包装回收处理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参与、市场运作,加快构建包含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在内的全口径、分类别回收处理体系,形成实用可行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优化回收网络布局和建设,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回收(暂存)站点的“最初一公里”,有效落实废弃包装末端处理渠道和处理能力,力争农业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三、聚焦定额施用,加快农业生产绿色转型

(一)推行肥药定额施用制度。推进全省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标准落地执行,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精准施肥模式。深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率先开展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动地方特色主导产业肥药定额施用工作。开展肥药施用强度统计分析,加强农业主体肥药定额施用情况通报。加大农业生产环节综合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打击滥用投入品行为。到2022年,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制度全面建立。

(二)拓展投入品减量增效路径。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开展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推广有机肥、配方肥、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防控试点区建设,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高效新型肥料引进和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研发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兽(渔)用抗菌药物、饲料及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到2022年,商品有机肥、高效新型肥料年施用量分别保持在100万吨和25万吨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92%,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超过80万亩。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1000万亩次以上。水产用兽药使用量平均减少5%以上。

(三)加强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坚持种养加结合、农牧渔对接,积极构建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生态循环体系。以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新推广稻鱼共生、菜鱼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到2022年,全省生态消纳地稳定在1000万亩,有机肥生产能力稳定在150万吨/年以上并逐步增加,稻鱼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万亩。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推广,科学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加快推动秸秆离田高效利用。

(四)严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集成推广地力培肥、土壤改良、治理修复等技术模式,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动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生态修复。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加大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为引领,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生猪产能增长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建设。

四、聚焦生产主体,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一)优化绿色发展布局结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作为绿色发展核心区域,按照“肥药两制”改革要求,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加快形成绿色高效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循环化经济体系,积极打造“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促进主体之间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一体化发展。

(二)完善农业主体生产信息。完善生产主体地理坐标、种养品种、生产规模等基本信息,开展耕地地力、病虫草害、生态环境等基础数据监测,根据肥药定额施用标准测算农业主体肥药限量额度,建立生产主体“一户一档”数据库。种养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全部纳入“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加强数据监测,强化执法巡查,确保农业主体信息上图入库、生产记录动态更新。

(三)科学开展农业主体绿色评价。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由县域层面向主体层面细化延伸,建立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三色图”制度。围绕农业生产记录、投入品施用强度、耕地地力变化、尾水达标排放等“肥药两制”改革重点内容,对规模主体开展绿色发展评价,科学衡量绿色发展进程和水平,同步纳入农业主体信用管理体系。

五、聚焦提质增效,激发农业绿色发展动能

(一)促进农产品增产提质。加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切实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一标一品一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建设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基地500个,兽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推广场1000家,水产健康养殖场1200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合格证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推动农业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市场化、品牌化发展,完善以激励引导、保护开发、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品牌发展机制,加大“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力度。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做好品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影响。以区域优势为基础、主导产业为支撑、龙头企业为主体,积极构建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

(三)推进农业新型业态发展壮大。加快构建综合公共服务与市场专业服务相结合的“1+N”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降本增效。大力推进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生产链、价值链向后延伸。通过超市直采等渠道进军中高端市场,充分挖掘绿色农产品附加值。依托美丽乡村、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建设,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丰富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六、聚焦要素支撑,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

(一)增加农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供给。制定农业主体绿色发展正负清单,正确引导和规范农业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业绿色发展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配置资金项目、金融信贷、用地用能、技术服务等生产要素,切实抓好激励保障和惩戒约束。开展“肥药两制”改革项目建设,加大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公共性、引领性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有机肥最低施用激励制度,加大绿色防控产品以及配套社会化服务、机械化作业的奖补力度。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绿色导向,支持扩大畜禽保险覆盖面,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

(二)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建设。以化肥、农药定额施用标准制定为切入点,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抓紧构建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绿色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与检测、农业资源与产地环境等在内的一整套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到2022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构建“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省级系统跨平台、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对接、资源共享,通过整合提升农资监管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慧畜牧、数字耕肥等平台,构建“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重点完善农业主体信息管理、农业生产在线记录、肥药施用强度测算等功能,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全方位智慧监管。

(四)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体系。以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以农业领域省级重点研发项目为引领,深化政产学研融合,增强“肥药两制”改革配套技术支撑。加大多抗种苗、新型肥料、生物农药、替抗兽药、环保型饲料等绿色投入品研发力度,聚力攻关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重金属污染修复等技术难题,加速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优化基层农技人才配置结构,建立“肥药两制”改革专家团队,加强与产业技术团队、农技推广体系有机衔接,推广应用高效节约、生态循环的绿色生产技术。

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肥药两制”改革,将“肥药两制”改革列入乡村振兴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重点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强化上下衔接和左右协调,形成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将“肥药两制”改革纳入乡村振兴综合考核督查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压实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为推进“肥药两制”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凝聚共识和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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