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8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台州大环线收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3:22:2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台州大环线收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9〕8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取消台州市大环线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台政〔2019〕36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大环线收费项目取消收费的意见》(浙交〔2019〕19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台州大环线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收费站、104 国道青岭收费站的合并收费及收费项目。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和对外公布等具体事宜;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办函〔2019〕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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