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临时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3:22:2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临时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9〕58号








桐庐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设立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临时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请示》(桐政发〔2019〕3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2022年第19届亚运会马术比赛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意见,同意你县依法在S302百江、S302高翔、S208分水、S208横村等4个点位分别设立临时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二、你县要按照《方案》要求以及原农业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抓紧启动临时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具体设站位置不得影响公路安全畅通。要完善检疫设施,落实检查人员,规范检查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查。

三、设站期限暂定到2022年12月31日止。你县要在站点建设完成后,做好设站起止期限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办函〔2019〕5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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