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6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9〕62号
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交通集团《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收费标准的请示》(浙交投〔2019〕127号)、《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增设舟山西收费站暨开通有关事宜的请示》(浙交投〔2019〕241号)、《关于补充报批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设置富翅收费站的请示》(浙交投〔2019〕24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浙交〔2019〕17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
二、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沿线设置富翅、舟山西两个收费站,其中富翅收费站为甬舟高速公路富翅收费站改造而成。
三、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公路收费期限由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提出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和我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相关规定审核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四、收费期间,如国家和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则作相应调整。
附件: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类别 | 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 |||
客车 | 收费标准 | 货车 | 收费标准 | |
第1类 | ≤7座 | 5 | ≤2吨 | 5 |
第2类 | 8-19座 | 5 | 2-5吨(含) | 5 |
第3类 | 20-39座 | 5 | 5-10吨(含) | 10 |
第4类 | ≥40座 | 10 | 10-15吨(含) | 10 |
第5类 | >15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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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