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七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七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浙政办函〔2019〕35号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杭州市滨江区杭州绿藤假日酒店等13家单位和平阳县水头镇腾龙社区等2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第十七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现予公布。
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省消防救援总队作为督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整改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鉴于浙政办发〔2018〕76号文件公布的第十六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十七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1. 杭州市滨江区杭州绿藤假日酒店
2. 余姚市海景豪庭小区
3. 乐清市万城世茂国际花园
4.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浙江载信亚麻科技有限公司
5. 平湖市嘉兴铠泰箱包科技有限公司
6. 绍兴市越城区绍兴聚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7. 绍兴市柯桥区龙华商务大厦
8. 金华市金东区都市绿邸小区
9. 东阳市鑫源中心
10. 衢州市衢江区春江花园小区
11. 舟山市普陀区普陀交通海运大厦
12. 三门县心湖国际小区一期
13. 云和县正大环源木塑有限公司厂房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区域
1. 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绿梅、孔浦一村、孔浦二村等3个社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2. 平阳县水头镇腾龙社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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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