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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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9〕1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温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审核批准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收费站设置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 温政〔2018〕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 浙交〔2019〕11号) 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沿线设置七里港、黄华2个收费站。
三、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为经营性项目,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收费期限由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提出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和我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相关规定审核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附件: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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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