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9〕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3:34:2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9〕10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温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审核批准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政〔2018〕4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浙交〔2018〕25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沿线设置蒲岐、乐成等2个收费站(即现甬台温高速公路蒲岐、乐成收费站)。

三、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为经营性项目,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收费期限由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提出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和我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相关规定审核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四、本路段终点至黄华枢纽互通尚有里程773米,属建设中的温州瓯江北口大桥项目。该773米路段暂不计费,待温州瓯江北口大桥项目全部建成后再纳入计费里程收费。

五、鉴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部分路段采用在甬台温高速公路两侧拓宽,且在该路段内增设了乐清枢纽,为便于车辆通行费拆分,特重新明确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湾湖雾街至白鹭屿段的分段里程。




附件:1.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和里程表

2.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湾湖雾街至白鹭屿段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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