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17〕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设置张家畈和东河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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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设置张家畈和东河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96号
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省交通集团《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张家畈东河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浙交投〔2017〕33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新增张家畈和东河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意见》(浙交〔2017〕20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设置杭金衢高速公路张家畈和东河收费站,在张家畈互通式立交改扩建工程和东河互通式立交工程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计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另行通知。
附件:1.杭金衢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和里程表
2.杭州绕城高速公路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杭金衢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和里程表
附件2:
杭州绕城高速公路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金衢高速公路设置张家畈和东河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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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