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8〕2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对俄合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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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对俄合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8〕25号
为加强我省对俄合作统筹协调工作,形成对俄合作整体合力,推动对俄合作创新升级,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对俄合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俄合作有关决策部署,提出决策建议;研究审议全省对俄合作年度工作计划、综合规划或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对俄合作有关情况,研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及时督促、检查和评估对俄合作重点事项落实情况;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
成员:于学胜省发改委副主任
沈宏宇省工信委副主任
?王淑云省教育厅副厅长
?石兆辉省科技厅副厅长
?乔向中省公安厅副厅长
?宋明文省外办副主任
?陈佩钢省财政厅巡视员
?吴迪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林奇昌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张涛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邢志广省农委副主任
?胥信平省水利厅巡视员
?孟林省商务厅副厅长
?于峰省文化厅副厅长
?侯伟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胡森省地税局副局长
?庄士超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实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明焕省金融办副主任
?周宏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于颖哲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梁作君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孙晓天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朱辉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党委副书记
?那洪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于志学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对俄合作协调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调度重点工作情况、汇总和通报对俄合作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于学胜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有关负责人主持。为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可临时召开会议;在研究议定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范围;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重大事项按程序提请省政府议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确保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要深入研究推动对俄合作近期重点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涉及多部门协同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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