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8〕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7:16:4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8〕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合力,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建设;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巩固和提升火化率;督导检查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程志明副省长

召 集 人:马立新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冀平省民政厅厅长

成员:刘红岩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维宽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于学胜省发改委副主任

于立河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越省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

何健民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峰省民政厅副厅长

施烜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左志斌省人社厅副厅长

孙恒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刘伟省环保厅副厅长

赵景海省住建厅副厅长

邢志广省农委副主任

张学武省林业厅副厅长

韩慧峰省文化厅副厅长

方庆伟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

王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赵恩泽省工商局副局长

韩岩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于基祥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刘丽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淑滨团省委副书记

白锦婵省妇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沟通会商、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分管负责人兼任。

四、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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