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7〕5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7:17:0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55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市场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我省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确定我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马立新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显丰省工商局局长

成员:王春涛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吴刚省公安厅副厅长

赵武君省商务厅副厅长

赵恩泽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福星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李光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赵重民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付旋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

姚伟明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永泉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富宽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情况沟通、工作协调和督办落实,包括督办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报告全国及我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兼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至2次会议,由召集人或者由召集人委托的负责人召集,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召集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企业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和国家部际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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